生态修复频获政策推力 环境污染治理趋向源头预防
【纯水设备www.xqccs.com】当前,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改革迈出了实质性步伐。由于以往环境责任不明确,监管难度较大,企业往往把环境治理责任推到“篱笆外”,给环境造成沉重的负担。然而,随着一系列高层设计和环境执法的实施纯水设备,环境污染控制正从被动转向主动。
2018年无疑将是环境保护更加艰难的一年。自1月1日起,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正式进入全国试点新阶段。
生态环境的破坏通常是长期的、潜在的,特别是容易污染和难以修复。一直以来,在水、国有城市土地损害森林、草原等自然资源、现有制度中缺乏具体的规定,如索赔主体等,使“污染防治难、损害赔偿难”的问题频频发生。虽然一些法律规定“谁污染谁负责”,但由于缺乏明确的标准和相应的制度保障,在实践中很难实施。
在此背景下,鉴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存在的诸多问题,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建设要求越来越高,进展也越来越快。据公开数据显示,自2015年以来,包括吉林在内的7个省、市已经开始试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。两年多来,试点面积近4亿元,在补偿权利人、协商诉讼、评估评估、维修监督、纯水设备资金管理等领域取得初步成效。
2017年底,正式发布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。到2020年,初步建立责任明确、渠道畅通、技术规范有力、保障有力、赔偿充足、维修有效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。改革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权利人的赔偿范围,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更加有效。这一计划的出台,为改变企业污染、公害、政府支付长期困扰环境治理的账单等问题的改革打开了大门。
6月25日,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见》发表后,确定了发挥对污染治理的意见,并提出了生态补偿制度。明确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。同时,提出了两级政府的管辖权,即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不同城市的生态环境破坏案件,其他案件由省级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。换句话说,补偿权利人的范围将从省级政府扩大到市级政府。
两级政府将各省市作为各自管辖范围内的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,赋予人民的权力和责任,并由环境保护部门增加有效手段:为违法企业提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。为了节约资源,除环境民事诉讼外,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程序还可以进行“协商”,即债权人和债务人的赔偿可以修复启动时间、持续时间等,这无疑将给我国的环境保护带来深远的变化。
但这项制度改革最本质的目的不是惩罚纯水设备,而是恢复受损的生态环境。污染、破坏的程度越高,有关企业等付出的成本也会越高。在众多业界人士看来,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旨在通过更严格的法律,更严厉的追责,让污染者承担比之前更重的法律成本,形成倒逼机制,让污染者认识到生态环境不是可以任由污染、毁坏的“公地”。
随着多地纷纷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办法,我国环境治理将步入一个新的阶段。下一步,环保部将会同有关部门,分“启动、组织实施、深入落实”三阶段推动各地制定实施方案。但就目前来看,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资金管理并没有统一规定,对赔偿资金的使用和环境修复费用的支付产生一定的阻碍。因而在污染企业面临较大经济压力情况下,有必要借助环境责任保险和环境共同基金等机制,在追责与企业发展间实现平衡。更多环保及纯水处理设备资讯请关注皙全苏州纯水设备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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